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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人应该知道有关物业管理费的法律法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9/8/2 阅读:3798

  物业费的这些法律知识,关键时刻用的上!

  物业费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物业人关心的话题,在现实生活中,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有很多,主要原因是缺乏正确的认知。对于物业费的相关法律法规,物业和业主都应掌握,理性对待,避免双方有不愉快事件的发生。

  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不久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权法》

  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十一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